奉贤区实验小学优秀班队(队长)考核评估条例
日期:2017-11-13 13:26:26作者:实验小学
 

学生和班级在学习、劳动和生活中,表现积极、主动做出优异成绩,由学校给予表扬和奖励。

一、优秀班队标准

1 、明确的共同目标。集体和个人均有近期、中期、长远的目标,在集体中有一种人人力争上游、个个比学赶帮、你追我赶、生气勃勃的气氛。

2 、形成正确的集体舆论。学生、队员之间互相团结友爱,互相尊重帮助,人人都有明确的服务岗位,是非分明,能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。

3 、“自动化”程度高。队员当家作主,能做到自己的伙伴自己帮,自己的活动自己搞,自己的进步自己争,自己的事情自己做,班队干部能主动开展班队活动,学生队员也具有强烈的主人翁意识。

4 、遵守队章,热爱班队集体。遵守班队的各种规章制度,能为集体承担自己的责任和义务,自觉开展丰富多彩的班队活动,是一个团结友爱、蓬勃向上的集体。

二、优秀队长标准

1 、热情主动为集体服务,善于动脑,能创造性开展少先队工作,在带领少先队开展活动中表现突出。

2 、有民主、团结的作风,以身作则,是非分明,做少先队员的表率。

3 、具有自主、自动的工作能力。

4 、热爱儿童团工作,是带领弟妹共同进步的小辅导员。

除此外还应具备以下优秀队员的条件。

优秀队员标准:

1 、热爱党、热爱祖国、热爱人民,模范遵守《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,开展队活动成绩突出。

2 、以主人翁精神积极参加少先队的各项活动,认真完成少先队组织交给的任务,为少先队建设出力献策。

3 、在勤奋学习、尊师守纪、友爱同学、乐于助人、热心服务、艰苦朴素、诚实勇敢等方面表现突出,在少先队员中起模范带头作用。

4 、具有意志坚强、不怕挫折、谦虚谨慎、不骄不躁等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。

5 、勇于创新,乐于奉献,在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,为学校、市、区、镇增添光彩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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